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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訟 卦辭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天水訟 » 卦辭
2011/01/09 23:32
《周易正義》0601-訟 卦辭

坎下乾上。

●[訟:有孚,窒惕,中吉,]

窒謂窒塞也。皆惕,然後可以獲中吉。

[疏]正義曰:

窒,塞也。惕,懼也。

凡訟者,物有不和,情相乖爭而致其訟。

凡訟之體,不可妄興,必有信實,被物止塞,而能惕懼,中道而止,乃得吉也。

●[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疏]正義曰:

「終凶」者,訟不可長,若終竟訟事,雖復窒惕,亦有凶也。

「利見大人」者,物既有訟,須大人決之,故「利見大人」也。

「不利涉大川」者,以訟不可長,若以訟而往涉危難,必有禍患,故「不利涉大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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