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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風鼎 » 卦辭
2013/09/14 22:00
《高島斷易》5001-鼎 卦辭

《序卦傳》曰:「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鼎」者,新命之象,昔禹平水土,九州倏同,鑄九鼎以象九州,歷代寶之。

夏亡鼎遷於商,商亡鼎遷於周,故三代革命,以鼎為重器也。

卦自[革]來,[兌]互[乾]金居上,火互[巽]木居下,有鑄鼎之象。

本卦火上木下,木能生火,有鼎烹之象,故其卦曰[鼎]。

鼎,元吉亨。

「元吉,亨」者,

[巽]《象》曰「小亨」,[離]《象》曰「利貞,亨,畜牲牛吉」,皆不言「元」。

卦下互[乾],[乾]備四德,元亨蓋自[乾]來,唯[乾]於四德外,亦不言吉。

王弼曰:「吉然後亨。」程子以《彖傳》只釋元亨,吉為衍文,朱子從之。

按,鼎為三代革命重器,凡薦神饗賓,莫不用鼎。

知器之吉,莫如鼎,用之吉,亦莫如鼎,不得以《彖傳》未釋,欵其為衍也。

竊意亨則無不吉,《彖傳》特略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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