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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小過 九四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雷山小過 » 九四卦象
2013/09/14 14:34
《高島斷易》6207-小過 九四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象傳》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四亦陽剛不中,四處外卦之下,以剛居柔,非若三之重剛在上也,故「無咎」。

「弗過遇之」,遇者,不期而遇者。

[小過]「不宜上,宜下」,不可前往,往則有危,故曰「往厲必戒」,所以戒其妄動也。

《彖》曰:「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時當夫動,以動為貞,時當夫止,以止為貞,

貞在隨時,不在固守,故曰「勿用,永貞」。

《象傳》以「位不當」釋「弗過遇之」,謂以陽居陰,剛而失位,示弗過五也。

以「終不可長」釋「往厲必戒」,謂往則有危,不可長守其正也。

此爻《九家易》謂,四進則遇五,不復過,於卦象最合。

漢人言象,固有至當不易者。

【占問】

問時運:運以當可之謂時,勿宜妄動輕進。

問營商:得可而止,切勿過貪。

問功名:不求躁進,自得巷遇之慶,若妄動希榮,恐反遭禍。

問戰征:四剛而失位,宜勿進攻,乃可無咎。

問婚姻:自有良緣,得時則遇,宜勿急急媒聘。

問家宅:安居為宜,無用近移。

問六甲:生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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