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澤火革 彖曰 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己日乃孚﹔革而信也。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義大矣哉!
澤火革 » 彖曰
2013/09/12 20:49
《高島斷易》4902-革 彖辭

《彖傳》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己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

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

《傳》曰「水火相息。」火在澤下,火不得上炎,則水息其濕,澤在火上,

水不能不流,則火息其燥。

「息」者,止而生也。相制則止,相成則生,「息」與孟子「日夜之所息」同義。

「二女同居」,二索三索,皆從[坤]生,故為「同居」。

[離]中女,[兌]少女,[兌]上[離]下,位既不當,

[兌]水[離]火,性又不同,故「其志不相得」。

志不相得,必生其變,所以為[革]。

然水火相剋不相得,必得土以調劑其中,則[革]乃成,而民乃信。

「文明」者,[離]象也;「信悅」者,[兌]象也;

「大亨以正」者,體夫[乾]之德也,如是而[革]得其當,如是而悔乃可亡。

改過遷善,革在吾身也;去舊從新,革在人事也。

寒往暑來,革在天時也;弔民伐罪,革在天位也。

革之為道,不取義,不取用,惟在得時,故曰「革之時大矣哉」。

以此卦擬人事,為澤、為火,是人事所必用也;中女少女,是人事所恆有也。

水火者,燥濕殊性,故用雖相濟,而適以相害。

二女而出自[兌][離],亦各秉水火之性。

故初雖「同居」而終「不相得」,是水火之窮,亦即為人事之窮也。

窮則不能不變,變則[革]矣。

夫生物者[乾],成物者[坤],

[坤]為土,惟土居中,能劑合夫水火之宜,惟土為信,能貫徹夫上下之交。

《彖》所云「己日乃脬」者,道在斯耳。蓋[革]以信而行,以明而著,以悅而從。

[兌]曰「亨,利貞。」[離]曰「利貞,亨。」合之謂[革],曰「大亨以正。」

此其四德,亦即從[坤]土而來,由是而[革]安,由是而悔亡,皆已自之功也。

凡人事之最要者,在先求其孚也,有孚,則有革而若不見其革。

仰觀天地,而歲時之變革著焉;遠觀殷周,而國社之鼎革昭焉。

事有大小,道無異致,人道也,天道也,君道也,皆可於[革]之時見之矣,

故曰「大矣哉」,「革之時」也!

以此卦擬國家,天下之變,勢為之也。

夫國家苟得久治久安,聖人豈不樂相安於無事?何得好為其變哉!

惟法久則匜,俗久則渝,因循曰積,釀成大亂,

是以因其變,用其權,不得不與天下相更始者,勢也。

然國家而至變革,大事也,危事也。

急遽妄動,則後先易升,快慢無序;權制獨任,則謗讟易興;

慮不顧後,則難以圖終;計不便民,即無以服眾。

聖人蓋必為之策其全,明以審之,悅以順之,亨貞以成之。

初則時猶未至,「鞏用黃牛」,而不嫌其固。

二則時適其中,己日革之,而自得其吉。

三則時當其革,必「三就」以求其孚。

四則時處方革,雖改命,而自無悔。

五、六時在[革]後,大人則文明以治,小人即順從以應,如是而革道成也。

觀夫殷周之興,乃知革命之自有真焉:曰「順天」,孚在天也;曰「應人」,孚在人也。

故殷周之革夏商,天下信其革,悅其革,若有不知其革也。

按:湯以乙卯興,武以甲子興,乙卯為木,合成金土,甲子木水,合皆為土,

據此知殷周革命,時曰而兼用土爻,「己日乃孚」,此明證也。

至於四時變革,木金水火,各主一時,而土實分旺於中,亦可見土之力也。

《象》曰:「君子以治曆明時。」惟君子為能得其時之大者矣。

通觀此卦,卦自[困]來,時窮世困,天下之亂久矣,幸而出[困]入[井]。

[井]者,養也,[井]《象》曰「改邑不改井。」是知邑可改,而養不可改也。

不可改,故必先養其元氣,待養之既成,而後可從事於改矣,故[井]先於[革]。

《雜卦傳》曰:「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取新必先去故,故[鼎]後於[革]。

古來處[革]之世,而善用其[革]者,莫如湯武,

湯武之革,非溺武為之,時為之也,順夫天,應夫人,天人交孚而革乃成矣。

下卦三爻,文明以革,

初爻未至己日,未可用革。

二爻正中已日,乃可用革。

三爻革事已成,無容前往矣。

上卦三爻,革而成悅,

四受天命,五正天位,六天下化成,無不悅服矣,是水得土而受革於人也,

故《彖》辭首曰:「己日乃孚。」

以卦言之,則離革兌,以爻言之,則陽革陰。

[革]之道,首重夫信;[革]之事,唯求其當。

而所以[革]者,貴得夫時,是以天地不能未春而革夏,未秋而革冬。

四時之[革],皆應夫時,可革而革,此[革]之時,所以為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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