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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地豫 象曰 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雷地豫 » 象曰
2013/08/31 22:48
《高島斷易》1603-豫 象辭

《大象》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雷者,得時而奮出地上,陽氣宜發,震動有聲,

足以鼓動天地之和,發越陰陽之氣,通達和暢,[豫]之象也。

故先王法[震]之動以作樂,為象其聲以鳴盛也。

先王法[坤]之順以崇德,為明其體以報功也。

蓋樂之作也,近而閨門,遠而邦國,顯而人事,幽而鬼神,無不用之。

至於薦上帝而上帝來格,配祖考而祖考來享,幽感明孚,[豫]之所以為[豫]也。

故[履]為《易》中之禮,[豫]為《易》中之樂,

人君克體此意,以使萬民樂和,[豫]之至也。

【占問】

問時運:目下如春雷發動,正得時會,萬事皆吉。

問商業:時當新貨初到,市價飛騰,絕好機會,必得大利。

問家宅:防有變動,宜禮神祭祀,以祈福佑,得安。

問疾病:宜禱。

問戰征:雷厲風行,必勝之兆。

問功名:所謂平地一聲雷,指日高升之象。

問失物:自然出現。

問六甲:生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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