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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地豫 彖曰 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
雷地豫 » 彖曰
2013/08/31 22:47
《高島斷易》1602-豫 彖辭

《彖傳》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

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

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

豫之時義大矣哉。

卦體下[坤]上[震],[震]雷[坤]地,有雷出地奮之象。

[坤],地掙也,純陰主閉,閉極則鬱結而不輰;

[震],動也,陽氣動而萬物出,故悅。

九四一陽當[坤]之爻,靜極而始動,閉極而始宣,不先不後,應時順動,故曰[豫]。

夫天下之事,逆理而動者,其心常勞,其事多難,

唯以順動,從容不迫,此心安和,故「剛應而志行」,全在順以動之也。

順而動,在天則「四時不忒」,在人則動止和順,

其「建侯」也,屏藩五國;

其「行師」也,弔民伐罪,皆出於「豫樂」之義,

謂之「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也。

蓋「順以動」三字,為此卦之德性,「故天地如之,況建侯行師乎?」

天地順動以下,言[豫]之功用無比。

「日月不過」者,謂日月之行度無過差;

「行罰清而民服」者,謂聖代至治之準則。

獄訟衰息,民志大畏,協中而民服也。

蓋聖人無心,唯順物而動,彼善則順其善而賞之,彼惡則順其惡而罰之,不敢稍存偏私,

刑無過刑,罰無過罰,而刑罰自清。

如此皆出於「順動」之德,三才之道,萬物之理,皆不過此,故曰「豫之時義大矣哉」。

《彖傳》前曰「順兦動」,後曰「以順動」。

「順以動」者,就卦象之自然釋之;

「以順動」者,就人事之作用而說。

曰「天地」,曰「聖人」,相對而言也,

後「則」字,對上文,當用「故」字,今曰「則」字,大有意味。

天地以順動者,即亙萬古而無有退轉,必然之定理也,以「故」字承之。

《易》中單稱「聖人」者,即指天子,

蓋必有聖人之德者,而後富有四海,尊為天子,是謂順命。

文王、周公、孔子之聖,皆不得其時,不得其位,是則聖人之在天位,有不可必然者,

故後文以「則」字承之,是此篇之主眼,《易》教之本意也。

故以天地日月四時為賓,以聖人為主,重在聖人一句,讀者勿匆匆看過。

凡《象傳》用「大矣哉」,共有十二卦,

其上有曰「時義」,有曰「時用」,或單言「時」。

其中曰「時義大矣哉」五卦:[豫][隨][遯][姤][旅]是也,

言淺旨深,欲人熟思之也。

曰「時用大矣哉」三卦:[坎][睽][蹇]是也,

雖皆非美事,聖人有時而用之。

曰「時大矣哉」四卦:[頤][大過][解][革]是也,

皆因大事變而警誡之。要之其義各有取也。

以此卦擬人事,此卦五柔一剛,其人必多柔少剛,

柔主順,剛主動,柔必應剛而能行,故曰「應」。

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

天地之動,日月往來,而四時乃定,聖人則之,以定刑罰,而萬民乃服。

人處天地之中,沐聖人之化,人而在下,

無所謂建侯,凡求友親師者類是;

無所謂行師,凡袪邪嫉惡者類是。

凡有所動,皆當法天地之順,斯動無過則也。

能順天地,則天地亦順之,使得永保其安豫;

若過[豫]而不省,則必將為初六之「凶」。

六三之「悔」,六五之「疾」,上六之「冥」,是自失其[豫]也。

其為[豫],乃其所為憂也,必如六二之「介」,九四之「勿疑」,斯得焉。

人固當順理而動,動順夫理,動乃無咎,所以[豫]也。

以此卦擬國家,

[震]為動而在上,[坤]為順而居下,上動下順,是上行威令,下皆順從也,

故曰「主萬幫,聚大眾,非豫不能也」。

夫天下之人不同,其心同也,天下之心不同,其理同也,己能順理而動,則人莫不順之。

九四一陽,居執政之位,有剛明之德,威權赫赫,以統治國家,

故卦中眾陰皆和順而悅服。

[震]為侯,為建,[坤]為國,為臣民,為順,即為臣民服從之象。

四為成卦之主,與六五之君,陰陽相比,而輔佐之,使萬民豫樂和順。

至其行政,一法天道,如寒極則溫風至,暑極則涼風至,

世之所好好之,世之所惡惡之,賞罰分明,亳無私意,是[豫]之時也。

但執政負國家之重任,威權獨攬,未免近逼,

或致動群僚之「疑」,啟君心之「疾」,尾大不掉,亦可懼也。

唯當盡其至誠,勿有疑慮,乃能合眾力以安其上,

庶幾上之信任愈隆,將賞其功勞,而封建為侯,有不服王命者,即命之以征伐。

上卦[震]之方伯,動而俱進,下卦[坤]之眾民,悅而順從,

謂之「利建侯行師」。

四體[震],[震]為長子,故曰「建侯」,以一陽統眾陰,故曰「行師」。

此卦五爻以下,有[比]之眾,[比]為建國親候,故曰「建侯」,

三爻之上,有[師]之象,故曰「行師」。

「利」字括「建侯」「行師」兩行,[豫]之時勢如此。

上下悅樂之餘,[豫]之極,危之基也。

所當反之以[謙],一轉移而天下治亂安危繫焉。

唯其善則歸君,過則歸已,利公而不專,害審而不避,

是為大臣處[豫]之道,而上下交泰矣。

通觀此卦,其要旨不出「順以動」三字。

凡順之至者,不動則不悅,動而順應,故悅。

未順則不先,既順則不後,由氣機之自然而已。

[豫]之時心勞意足,其樂已極,

處樂之極,遂至縱情逸欲,流連忘返,亦恆情所不免也。

聖人憂之,故未豫而先者為「鳴豫」,不動者為「介」豫,坐而觀者為「盱」,

當豫而順者為「由」,過豫而不忘者為「疾」,極豫而忘返者為「冥」。

在初爻則戒其「窮」,在六三則警其「悔」,在六五則防其「疾」,

在上六之「渝」則危不可伏,幸其終改。

「鳴」、「盱」、「疾」、「冥」四者,居[豫]之咎,所謂「失豫」者也。

唯六二之「介於石」,為能熟察憂樂治亂之機,

故順莫善於「貞」,動莫善於「由」,「貞」以待順,「由」以行動,

由未豫而豫必至,既豫而豫不憂。

天地聖人之悅豫無疆者,惟其能處乎豫也,讀此卦而聖人諄諄於世之意,可見矣。

按,六爻言[豫]不同:

初六、上六之豫,逸豫也;

六二之豫,幾先之豫也;

六三之豫,猶豫也;

九四之豫,和豫也;

六五之疾,弗豫也。

《彖》之言「豫」,眾人和同之豫也;爻之言「豫」,各人一己之豫也。

要之示悅豫之必與眾同,非可自私之意也。

蓋人事不可無豫,人心不可有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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