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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訟 上九 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天水訟 » 上九卦象
2013/08/31 15:34
《高島斷易》0609-訟 上九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象傳》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或」者,不必然之辭;

「鞶帶」者,命服之飾也;

「終朝」者,自旦至暮,一日間也。

「遞」者,奪也。

彼訟而得勝,非理之本直者,無非以機詐遂其謀,以私曲濟其奸,

是理不可勝者而幸勝之,其曲直真偽,固不待辨也。

爻辭所謂「賜之鞶帶」,不必實有此榮,而若或有之;

所謂「終朝三褫」,不必實有此辱,而若或有之。

蓋極言雖得勝,終必敗,雖膺榮,終必辱。

蓋見榮驟者,奪之速也。

「終朝」者,暫時之義;

「三禠」者,多收之象。

《象傳》曰:「以訟受服」,言其受服不正,如沐猴而冠,何足敬哉!故曰「亦不足敬也」。

「亦」字,深可玩味。《卦辭》所謂「終凶」者,於是可見矣。

[乾]為敬,為衣,上九變則[乾]體壞,即「不足敬」之象。

[兌]為毀拆,即「禠」之象。

此爻不繫「訟」字者,與初爻之不繫「訟」字同。

初爻不言訟,杜其始也;上爻不言訟,惡其終也。

益見聖人「使無訟」之微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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