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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訟 九四 象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天水訟 » 九四卦象
2013/08/31 15:32
《高島斷易》0607-訟 九四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象傳》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四爻承五履三而應初,初既「不永所事」,四雖剛健欲訟,無與對敵,亦即得中止。

且所謂「不克訟」者,與二爻同,然二爻以勢不敵而歸逋,四爻以理不足而自返。

「復」者,返也;

「即」者,從也;

「命」者,正理也;

「渝」者,變也;

「貞」者,正也。

法其剛忿好訟之心,以復改過遷善之念,一就定命,變不安貞為安貞,

故曰:「渝,安貞,吉。」

此爻以陽居陰,在[乾]之初,有「潛龍勿用」之義。

外卦變則為[巽],《說卦傳》曰:[巽]為不果,有躊躇之象。

《象傳》曰:「不失也」者,謂能量終紿之勢,復就正理,雖訟猶不失君子之道也。

【占問】

問戰征:四與初為敵,初既「不永所事」,四亦克無可克,故曰「不克」。

[乾]為君,「命」,君命也,凱旋而復命於君。戰,危事也,變危而安,故吉。

問營商:玩爻象,知其商業必與初爻合辦,初既「不永所事」,四亦復而「即命」,

復命猶言罷事也,故吉。

問婚姻:內卦[坎]為女家,外卦[乾]為男家,[坎]初曰「不永所事」,

[乾]四亦復而「即命」,是變計改婚也。《象》曰「不失也」,謂不失其道也。

問疾病:至致不克,是凶象也。「復」謂重生也。

[坎]為疾,為炎,[乾]為生,為慶,復命即復[乾]也。變而得安,故吉。

問六甲:生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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