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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澤節 六三 象曰:不節之嗟,又誰咎也。
彖曰:節,亨,剛柔分,而剛得中。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說以行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水澤節 » 六三卦象
2011/01/07 22:32
明治二十年(1887)十一月,舊大垣藩主戶田氏共伯,任澳大利亞全權公使,偕眷屬赴任,臨發橫濱,枉駕余宅。此時送者不下數十人,伯曰:「請占海上平安。」筮得節之需。

三爻居內外卦之交,正合貴下出外遠行之兆;坎為水,兌為澤,有大海之象。

三動體需,需《彖》曰「險在前也」,知此行防有險難。

卦反渙,渙象為「風行水上」,知必有風;兌正西,坎正北,知其風必自西而北。

爻曰「不節若,則嗟若」,謂非秉節而行,必致咨嗟。

今貴下皇華出使,節鉞在身,必能使海若效順,百神呵護,即遇風險,必無咎也。

需《彖》辭又曰「利涉大川,往有功也」,是可為貴下賀焉。

時送行者,如舊藩臣井田五藏,青森縣知事菱田文藏,大審院判事鳥居斷三、神道教正鴻雪爪咸在座,傾聽之餘,或謂照此判詞,海上風波,澤如眼見,未來之事,皆得前知,疑余臆斷,未必可信也。

鴻雪爪君獨云:「高島君《易》筮,素稱入神,多為人所不解者也。」

余曰:「余唯憑爻而斷,應與不應,非余所知,然向所斷,未嘗有或爽者,殆可謂如響斯應者矣。」

諸士唯唯,不復有言。

後四年,戶田伯歸朝,告余以當時海上困難,一如《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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