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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火同人 象曰 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天火同人 » 象曰
2013/07/14 00:44
《高島斷易》1303-同人 象辭

《大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此卦乾上離下,《象傳》不曰「火在天下」,而曰「天與火」,

蓋以[乾]為日,[離]亦為日 ,象相同也,故曰「天與火」,取其同也。

乾陽上升,離火上炎,性相同也,猶人生性無不相同,故曰「同人」。

君子法[乾]之健,以類其族,用[離]之明,以辨其物;

於異中求同,故族必類之;於同中求共,故物必辨之。

凡異之不可不明辨,益知同之不容以相混也。

即此而推之,知人有善惡邪正之分,心有是非公私之判,

君子亦必當類而現之,辨而別之。

如周之與比,黨之與群,其貌若相似,其心則自別。

要必明析嚴辨,不稍假借,是異其所不得不共,乃能同其所不得不同。

此所以為同之大者也。

【占問】

問時運:目下大有升騰之象,且得朋友扶助,大吉。

問商業:直於合資會社等業,大利。

問家宅:得闔家和悅之象,吉。

問戰征:主軍士同心,即宜調兵進攻,大利。

問疾病:是火症也,恐醫藥有誤,宜別求良醫。

問訟事:防有同黨私庇,一時未可結案。

問六甲:生女。

問失物:須細細於物類中尋覓,乃得。

問行人:即日可歸,必與友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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