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處蒙之終,以剛居上,能擊去童蒙,以發其昧者也,故曰「擊蒙」也。
童蒙原發而已能擊去之,合上下之願,故莫不順也。為之捍禦,則物咸附之。
若欲取之,則物咸叛矣,故「不利為寇,利禦寇」也。
[疏]正義曰:
處蒙之終,以剛居上,能擊去眾陰之蒙,合上下之願,故莫不順從也。
若因物之來即欲取之而為寇害,物皆叛矣,故「不利為寇」也。
若物從外來,為之捍禦,則物咸附之,故「利用禦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