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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地觀 六四 象曰:觀國之光,尚賓也。
彖曰:大觀在上,順而巽,中正以觀天下。觀,盥而不荐,有孚顒若,下觀而化也。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風地觀 » 六四卦象
2013/04/14 23:57
周史為陳厲公筮敬仲之生

二十二年,春,陳人殺其大子御寇,陳公子顓孫奔齊,顓孫自齊來奔,齊侯使敬仲為卿。

辭曰:「羈旅之臣,幸若獲宥。及於寬政,赦其不閑於教訓,而免於罪戾,弛於負擔,君之惠也,所獲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謗,請以死告,詩云:『翹翹車乘,招我以弓,豈不欲往,畏我友朋』」,使為工正

飲桓公酒,樂,公曰:「以火繼之」,辭曰「臣卜其晝,未卜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禮,不繼以淫,義也;以君成禮,弗納於淫,仁也』」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並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陳厲公,蔡出也,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風也;乾,天也。風為天於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於是乎居土上,故曰:『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賓于王』,猶有觀焉,故曰:『其在後乎。』風行而著於土,故曰:『其在異國乎。』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姜,大嶽之後也,山嶽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

及陳之初亡也,陳桓子始大於齊,其後亡也,成子得政。

註解

陳公子完 : 即 陳完,就是本文標題之 敬仲。 厲公、莊公、宣公之時,公子完繼續住在陳國。公元前672年,宣公二十一年,陳宣公殺死太子禦寇。公子完與太子友好,恐怕受到牽連,便立即逃離陳國到齊國,事齊桓公,齊桓公欲封公子完為卿,公子完不受,只接受工正之職。

工正 : 春秋時期齊國、魯國、宋國、楚國等諸侯國所設置之官職,為掌管百工及手工業之官。

大意

陳完,字敬仲,原來是陳厲公的兒子。據說,他一生下來,就使人們預感到他將來是一個非凡的人物。這時,周太史過陳,陳厲公讓他給兒子占卜,得到「《觀》之《否》」。太史認為:「他將要代陳享有國家,但不在本國。也不是他這一代人,而是在其子孫那一輩。而被他的子孫取代的那個國家,將會是一個姜姓國。然而事物不可能兩全齊美,要等到陳國衰亡後,他的子孫才會昌盛。」這番預言,後來完全應驗。他的子孫田和後來就篡奪了齊國,由姓姜的齊國,一變而為姓田(陳)的齊國。與三家分晉一樣,就這樣悄悄地發生了由上而下的政權轉移。

(註: 在中國古音當中,田、陳不分,所以我們可以稱陳完為田完)

公子完和陳宣公的太子禦寇交好。宣公殺太子後,公子完逃往齊國,並受到齊桓公的賞識,任工正一職。

陳完還在陳國的時候,陳大夫懿氏打算把女兒嫁給他,懿氏的妻子看了卦象後說:「吉利。這就叫做『鳳凰飛翔,相和的鳴叫聲清脆嘹亮』。媯氏的後代,將養育在齊姜。第五代就要昌盛,官位和正卿相當。第八代以後,無人能同他爭強!」

等到齊景公時,公子完的後代陳無宇以大鬥進小鬥出等手段極力拉攏平民和失勢的公族,使得民心所向。齊國重臣晏嬰便認為陳的先祖箕伯、直柄、虞遂、伯戲和先君胡公、太姬已經來到齊國,接受祭祀了。齊國將要成為陳氏的了。

在陳無宇之孫陳恆之時,「盡誅鮑、晏、監止及公族之強者」,並將大量領地劃為自己的封邑,使得封地面積已超過國君的地盤。而在公子完第十世孫陳和之時,將齊康公流放於海上,公室只剩一座城邑。終於在周安王十六年(公元前386年),列陳和為諸侯,取代了姜姓齊國,史稱田氏代齊

回應與討論
陳陳 2013/04/18 12:53

懿氏卜妻敬仲◎晉•杜預注、唐•孔穎達疏《春秋左傳正義》卷九

◎晉•杜預注、唐•孔穎達疏《春秋左傳正義》卷九

※初,懿氏卜妻敬仲。(懿氏,陳大夫。龜曰卜。○妻,七計反。)

疏注“龜曰卜”。

○正義曰:《曲禮》文也。《周禮》:“大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其經兆之體,皆百有二十,其頌皆千有二百。”鄭玄云:“兆者,灼龜發於火,其形可占者,其象似玉、瓦、原之鏬,是用名之焉。原,原田也。頌,謂繇也,每體十繇。”然則卜人所占之語,古人謂之為繇,其辭視兆而作,出於臨時之占,或是舊辭,或是新造,猶如筮者引《周易》,或別造辭,卜之繇辭,未必皆在其頌千有二百之中也。此傳“鳳凰於飛”下盡“莫之與京”;襄十年傳稱衛卜禦寇,姜氏問繇,曰“兆如山陵,有夫出征,而喪其雄”;哀九年傳稱晉趙鞅卜救鄭,遇水適火,史龜曰“是謂沈陽,可以興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三者皆是繇辭,其辭也韻,則繇辭法當韻也。郭璞撰自所卜事,謂之“辭林”,其辭皆韻,習於古也。

※其妻占之,曰:“吉!(懿氏妻。)是謂‘鳳皇於飛,和鳴鏘鏘。(雄曰鳳,雌曰皇。雄雌俱飛,相和而鳴鏘鏘然,猶敬仲夫妻相隨適齊,有聲譽。○和,如字,又戶卧反,注同。鏘,七羊反,本又作將將。)

疏注“雄曰”至“聲譽”。

○正義曰:《釋鳥》云:“鶠、鳳,其雌皇。”郭璞云:“瑞應鳥。”《說文》云:“鳳,神鳥也。天老曰:鳳之象也,鴻前麟後,蛇頸魚尾,鸛顙鴛思,龍文龜背,燕頷雞喙,五色備舉,出於東方君子之國,翱翔四海之外,過昆侖,飲砥柱,濯羽弱水,莫宿丹穴,見則天下大安寧。從鳥,凡聲。鳳飛則群鳥從之以萬數,故古文鳳作朋字。”《山海經》云:“丹穴之山有鳥焉,其狀如鶴,五采而文,名曰鳳皇;首文曰德,翼文曰順,背文曰義,膺文曰仁,腹文曰信。是鳥也,飲食則自歌自舞。”是說鳳皇之狀也。鳳皇雄雌俱飛,喻敬仲夫妻相隨。鏘鏘,鳴之聲,故以喻有聲譽也。

※有媯之後,將育於姜。(媯,陳姓。姜,齊姓。)五世其昌,並於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京,大也。○並於,本或作“並為”,誤。)

疏“五世”至“與京”。

○正義曰:五世其昌,言其始昌盛也。並於正卿,位與卿並得為上大夫也。莫之與京,謂無與之比大,言其位最高也。五世、八世當是卜兆之間有其象。傳言其占之辭,不言其知之意,固非後學所得詳之。

※陳厲公,蔡出也,(姊妹之子曰出。)

疏注“姊妹之子曰出”。

○正義曰:《釋親》云:“男子謂姊妹之子為出。”言姊妹出嫁而生子也。

※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五父,陳佗也。殺陳佗在桓六年。○佗,大多反。)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周大史也。○少,詩照反。見,如字,又賢遍反。大音泰。)

疏注“周大史也”。

○正義曰:直言周史,知是大史者,《周禮》大史掌書,昭二年傳稱韓宣子觀書於大史氏,此以《周易》見陳侯,故知是大史也。以《周易》見者,自以知《周易》見陳侯,言己明《易》能筮,故陳侯使之筮也。

※陳侯使筮之,(蓍曰筮。○筮,上製反。蓍音屍。)

疏注“蓍曰筮”。○正義曰:《曲禮》文也。其揲蓍求卦之法,則《易•係辭》具焉。

※遇觀(坤下巽上,觀。○觀,古亂反,注皆同。)之否。(坤下乾上,否。觀六四爻變而為否。○否,備矣反,注皆同。)

疏“遇觀之否”。

正義曰:此注坤下巽上觀,坤下乾上否及六四爻變,諸如此輩,皆據《周易》之文知之。劉炫《規過》云:“觀之否者,為觀卦之否爻;屯之比者,屯卦之比爻,皆不取後卦之義。” 今刪定以為不然。何者?以閔元年畢萬筮仕,遇屯之比,云“屯固比入”。僖十五年,晉獻公筮嫁伯姬,得歸妹之睽,云“士刲羊,亦無衁”,歸妹上六爻辭;又云 “歸妹、睽孤,寇張之弧”,睽之上九爻辭;又云“歸妹之睽,猶無相也”。昭五年明夷之謙,云“明夷於飛”,“垂其翼”,又云“謙不足,飛不翔”。此之等類,皆取前後二卦以占吉凶,今人之筮亦皆如此。故賈、服及杜並皆同焉。劉炫苟異前儒,好為別見,以規杜氏,非也。沈云:遇者,不期而會之名。筮者所得卦之吉凶,非有宿契,逢遇而已,故謂之遇。劉炫云:下體坤,坤為地為眾,上體巽,巽為風為木,互體有艮,艮為門闕,地上有木而為門闕,宮室之象,宮室而可風化,使天下之觀焉,故謂之觀也。下體坤,坤為地,上體乾,乾為天,天不下降,地不上騰,天地不通其氣,上下否塞,故謂之否也。

※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此《周易》觀卦六四爻辭。《易》之為書,六爻皆有變象,又有互體,聖人隨其義而論之。○爻,戶交反。)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

疏“是謂”至“子孫”。

○正義曰:“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二句,《周易》文也。此先云:“不在此,其在異國”,後云“非此其身,在其子孫”,所以在下覆結,先云“其在後乎”,後云 “在異國”者,“其在異國”之下,更欲演說異國是大嶽姜姓,其言稍多,且須以結末,故進“其在後乎”於上,先解之也。“庭實旅百”以下,方解“利用賓於王”,則上句“故曰觀國”之下,未須賓王之句,而再言“利用賓於王”者,蓋以“觀國之光”即是朝王之事,直言觀光,以文不足,故連言賓王,但未解賓王之義,故於下更重解之。傳稱引《詩》斷章,則引《易》論事,《易》未必如本。此言“觀國之光”,謂所為筮者觀他人有國之光榮也,此有國之人,利用為賓客於王朝也,其意言見其子孫有國,作賓於王家耳,非其身也。“代陳有國”,言代陳正適子孫,有其國家,陳滅此興,是代之也。

○注“此周”至“論之”。

○正義曰:《易》之為書,揲蓍求爻,重爻為卦,爻有七、八、九、六。其七、八者,六爻並皆不變,卦下總為之辭,名之曰“彖”,《彖》者,才也,總論一卦之才德,若乾“元亨利貞”之類皆是也。其九、六者,當爻有變,每爻別為其辭,名之曰“象”,象者,像也,指言一爻所象,若乾“初九,潛龍勿用”之類皆是也。不變者聚而為彖,其變者散而為象。計每於一卦,當書兩體,但以此爻陰陽既同,唯變否有異,且每爻異辭,不可爻作二画,從上可知,故不画二也。傳之筮者指取《易》義,不為論卦,丘明不画卦也。諸為注者皆言上體下體,若其画卦示人,則當不煩此注,注亦不画卦也。今書有画卦者,當是後之學者,自恐不識,私画以備忘,遂傳之耳。每爻各有象辭,是六爻皆有變象。二至四,三至五,兩體交互,各成一卦,先儒謂之互體,聖人隨其義而論之,或取爻象或取駿體,言其取義為常也。

※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

疏“光遠”至“耀者也”。

正義曰:《易》稱“觀國之光”,故解其光義,言光在此處,遠照於他物,從他物之上而有明耀者也。謂光能遠照,於他物有明,故下云“照之以天光”是也。

※坤,土也。巽,風也。乾,天也。風為天於土上,山也。(巽變為乾,故曰風為天。自二至四,有艮象。艮為山。○乾,其然反。)

疏“於土上山也”。

○正義曰:六四之爻位在坤上,坤為土地,山是地之高者,居於土上,是為土上山也。又巽變為坤,六四變為九四,從二至四,互體有艮之象,艮為山,故言山也。

※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於是乎居土上,(山則材之所生。上有乾,下有坤,故言居土上,照之以天光。)故曰:‘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四為諸侯,變而之乾,有國朝王之象。)

疏“有山”至“於王”。

○正義曰:山則材之所生,此人有山之材,言其必大富也。上天以明臨下,照之以天光,言天子臨照之也。於是乎又居於土上,既富矣,而彼天照又複居有土地,是為國君之象也。《易》位四為諸侯,變而為乾,乾為天子,是有國朝王之象,故曰“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

※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賓於王。’(艮為門庭,乾為金玉,坤為布帛。諸侯朝王,陳贄幣之象。旅,陳也。百,言物備。○摯音至,本又作贄,同。)

疏“庭實”至“於王”。

○正義曰:《覲禮》,侯氏執圭見王,王受圭,禮成乃出。又入行享禮,獻國之所有。此說行享禮也。旅,陳也。庭之所實,陳有百品,言物備也。“奉之以玉帛”,謂執玉帛而致享禮。彼天之照,有地之材,天子賜之土田,國君獻國所有,天地之美備具焉,朝王之儀畢足矣,故曰“利用賓於王”。

○注“艮為”至“物備”。

○正義曰:《易•說卦》:艮為門闕,乾為金玉,坤為布帛。杜以門內有庭,傳言庭實,故改言艮為門庭耳。杜言“諸侯朝王,陳贄幣之象”者,謂陳之以行享禮也。《覲禮》,侯氏既見王,乃云:“四享皆束帛加璧,庭實唯國所有。”鄭玄云:“四當為三,《大行人職》曰,諸侯廟中將幣,皆三享,其禮差又無取於四也。初享或用馬,或用虎豹之皮;其次享三牲魚臘,籩豆之實,龜也,金也,丹、漆、絲、糸廣、竹、箭也,其餘無常貨,此物非一國所能有,唯國所有分為三享,皆以璧帛致之。”《禮器》云:“大饗其王事與。三牲魚臘,四海九州之美味也;籩豆之薦,四時之和氣也;內金,示和也;束帛加璧,尊德也;龜為前列,先知也;金次之,見情也;丹、漆、絲、糸廣、竹、箭,與眾共財也。其餘無常貨,各以其國之所有,則致遠物也。”《郊特牲》曰:“旅幣無方,所以別土地之宜,而節遠邇之期也;龜為前列,先知也;以鍾次之,以和居參之也。虎豹之皮,示服猛也;束帛加璧,往德也。”鄭玄《覲禮》之注所言出於彼也。杜言“贄幣”即鄭所謂“璧帛”也,此“奉之以玉帛”,執以致庭實耳。其玉帛不入王也,《覲禮》侯氏致享,執玉致命,王撫之而已,不受之也。又曰侯氏降授宰幣,是庭實之幣皆庭受之,唯馬受之於門外耳。“旅,陳”,《釋詁》文也。百者,言其物備也。

※猶有觀焉,故曰:‘其在後乎!’(因觀文以博占,故言猶有觀,非在已之言,故知在子孫。○觀,古亂反。)

疏注“因觀”至“子孫”。

○正義曰:以卦名觀,故因觀文以博占也。觀者,視他之辭。此賓王之事,若所為筮者身自當有,則不應觀他。此卦猶有觀焉,觀非在已之言,其人觀他有之,故知在其子孫也。

※風行而著於土,

疏“風行而著於土”。

○正義曰:服虔云:巽在坤上,故為著土也。一曰巽為風,複為木,風吹木實落去,更生他土而長育,是為在異國。

※故曰:‘其在異國乎!’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姜,大嶽之後也。(姜姓之先為堯四嶽。○著,直略反。大嶽,音泰,下音嶽。)

疏注“姜姓”至“四嶽”。

○正義曰:《周語》稱堯命禹治水,“共之從孫四嶽佐之,胙四嶽國,命為侯伯,賜姓曰姜,氏曰有呂”。賈逵云:“共,共工也。從孫,同姓未嗣之孫。四嶽官名大嶽也,主四嶽之祭焉。”然則以其主嶽之祀,尊之故稱大也。

※山嶽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變而象艮,故知當興於大嶽之後。得大嶽之權,則有配天之大功,故知陳必衰。)

疏注“變而”至“必衰”。

○正義曰:六四爻變為九四,與二共為艮象,艮為山,故知興於山嶽之國。姜姓,大嶽之後,知其將育於姜。地之高者,莫過於山,《詩》云“嵩高雖嶽,駿極於天”,言其大能至天,故山嶽則配天也。且乾在上艮在下,亦是山嶽配天之象。此人子孫養於大嶽之後,官尊位貴,得大嶽之權,則其功德有配天之大。然天子其功配天,今縱得大嶽之權,唯諸侯耳,言配天者,以其功大,故甚言之。物莫能兩大,此有興兆,故名陳必衰也。

※及陳之初亡也,(昭八年,楚滅陳。)陳桓子始大於齊;(桓子,敬仲五世孫陳無宇。)

疏注“桓子”至“無宇”。

○正義曰:《史記•田完世家》:完卒,谥為敬仲。仲生稚孟夷,夷生湣孟莊,莊生文子須無,文子生桓子無宇,是為敬仲五世孫也。

※其後亡也,(哀十七年,楚複滅陳。○複,扶又反。)成子得政。(成子,陳常也,敬仲八世孫。陳完有禮於齊,子孫世不忘德,德協於卜,故傳備言其終始。卜筮者,聖人所以定猶豫,決疑似,因生義教者也。《尚書•洪範》通龜筮以同卿士之數。南蒯卜亂而遇元吉,惠伯答以忠信則可。臧會卜僭,遂獲其應。丘明故舉諸縣驗於行事者,以示來世,而君子誌其善者、遠者。他皆放此。○豫音預,本亦作預。蒯,居怪反。僭,子念反。應,應對之應。縣音玄。)

疏注“成子”至“放此”。

○正義曰:沈氏云:“《世家》:‘桓子生武子啟及僖子乞。乞卒,子常代之,是為田成子。’是於敬仲為七世,言八世者,據其相代在位為八世也。”成子弑簡公,專齊政,是莫之與大也。成子生襄子磐,磐生莊子白,白生大公和,和遷齊康公於海上,和立為齊侯。和孫威王稱王,四世而秦滅之。作傳之時,完之子孫巳盛,故傳備言其終始也。《世家》云“敬仲之如齊,以陳字為田氏”,《左傳》終始稱陳,田必非敬仲所改,未知何時改耳。《左傳》之初,至此始有卜筮,故杜於此通說之。《曲禮》曰:“卜筮者,先聖王之所以使民決嫌疑,定猶與也。”是先王立之本意也。因而生義教,謂教人以行義行善,則德協於卜;行惡則遇吉反凶,必以行義乃可卜也。《洪範》曰:“汝則有大疑,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卜筮。”謀及卿士而以卜筮同之,是通龜筮以同卿士之數也。南蒯卜為亂,不信則不可;臧會卜為僭,不信乃遂吉,二事相反,故特引之,言卜筮應人行也。南蒯在昭十二年,臧會在昭二十五年。南蒯筮而言卜者,卜筮通言耳。杜引《洪範》者,欲明龜筮未必神靈,故云以同卿士之數,言龜筮所見,才與卿士同耳。又引南蒯者,明吉凶由行,不由卜筮,欲使人脩德行不可純信卜筮也。又引臧會者,吉凶亦由卜筮,不可專在於行,欲使人敬龜筮也。故丘明舉縣驗於行事者,以示來世脩德行,敬龜筮。言驗於行事者,南蒯則行驗而龜筮不驗,臧會則行不驗而龜筮驗。言君子誌其善者遠者,善者謂勸人脩德行、敬龜筮是也;遠者謂舉其大綱,勸人為善,長久遠道,非有臨時應驗。此遠者即上善者,指其事謂之善,指其教謂之遠。劉炫云:“計春秋之時,卜筮多矣,丘明所載唯二十許事,舉其縣驗於行事者,其不驗者不載之。”君子之人,當記其忠之善者,知之遠者,他皆仿此。

陳陳 2013/04/18 12:38

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尚秉和•《周易古筮考》卷三

◎尚秉和•《周易古筮考》卷三

按:此取動爻辭,而兼取互體。本卦三至五互艮,之卦二至四互艮也。

陳陳 2013/04/18 12:37

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清•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連山》一卷

◎清•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連山》一卷

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

《春秋左傳》:僖十五年,晉卜徒父筮,卦遇蠱。

站長 2013/04/15 00:53

一卦算出來八輩子

  陳國的貴族懿氏很想把女兒嫁給陳完,結下這門親事,嗯,下邊會發生什麽事呢?

  和晉獻公準備要嫁伯姬的時候一樣,當時的貴族們每當遇到重大的人生抉擇的時候,不是占卜就是算卦,都得問問老天爺的意見。懿氏也不例外,弄了一隻上好的大烏龜來,為了表示重視,或者是為了節約,沒找占卜師,而是請老婆大人親自操盤。

  烏龜可能是比人類更早産生詩人的一個物種,懿氏老婆鼓搗的這衹烏龜就用詩一樣的語言發表了自己對這門親事的看法:“吉,是謂‘鳳皇於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於薑。五世其昌,並於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有媯之後,將育於薑”——這就先要說說“姓”和“氏”的區別了。我們常說的一個詞“姓氏”,大傢一般以為“姓氏”就是“姓”,其實“姓”和“氏”是兩種東西。我們講了半天陳完,其實這小子不姓陳,陳是他的“氏”而不是“姓”。“姓”和“氏”的區別是後來漸漸消失的,現在我們大傢就衹有“姓”而沒有“氏”了。

  那麽,陳完如果不姓陳,又姓什麽呢?

  他這個姓很奇怪,姓“媯”(讀“龜”)。前邊不是說過陳國是大舜的後代嗎,大舜的姓就是媯。為什麽大舜姓媯呢?因為他以前生活在媯水旁邊,就以地名為姓,於是纔姓了媯。如果你還要刨根問底,問我那麽早以前的歷史可不可靠,那我可就說不出來了,大舜時代的事情咱們就別太當真好了。

  話說回來,“有媯之後”的意思就是“姓媯的人的後代”,也就是指大舜的後人,也就是指陳國貴族,具體到當前語境之下,就是指陳完。順便說說:“媯”前邊的那個“有”字是個虛詞,沒有實際意思,我們現在還能看到這種很古老的用法呢,比如“有明一代”、“有清一代”等等。

  “將育於薑”,這是說“將會在‘薑’繁衍後代”。整句的意思倒很明確,衹是,“薑”是個什麽東西啊?是一個地名嗎?

  如果你也生活在那個時代,你不用動多大腦筋就會想到“薑”是什麽意思。這確實是一個地名,說的是姜家人的地盤——八成就是齊國。

  武王伐紂之後分封天下,姜太公被封到了山東,他的封國就是齊國。所以,“將育於薑”是預言懿氏的女兒嫁給陳完之後將會在齊國而非陳國完成生育繁衍的工作。

  再看“五世其昌,並於正卿”,意思也很明確,是說將來到了齊國之後,兩口子生兒育女,兒孫繼續在齊國繁衍,到了第五代人的時候,陳傢就會成為齊國的大族,繁榮昌盛起來,官也作得很大。

  最後一句“八世之後,莫之與京”。這裏的“京”字不是指京城,而是“大”的意思,全句是說:“再等到第八代人之後,陳傢人就牛得不得瞭瞭,再沒有人能比他們更牛了。”

  這是很吉利的預言啊,看來懿氏的女兒在嫁給陳完之後兩口子要到齊國發展,到第八代重孫子的時候,陳傢在齊國將會貴不可言。

  懿姑娘,現在的陳太太,已經和丈夫到了齊國,雖然是作為流亡的政治犯灰頭土臉地逃命來的,可無論如何,這也說明烏龜的預言已經應驗了第一步了。將來又會如何呢,也許因為有了烏龜的預言,所以陳太太並不擔心。

from 《周易江湖》 熊逸

站長 2013/04/15 00:33

田氏代齊

田氏代齊,又稱田成子取齊,指中國歷史上,戰國初年齊國的田氏大夫篡奪姜姓君主,成為諸侯的事件。前386年,天子周安王正式冊命田和為齊侯。前379年齊康公死,姜姓宗廟絕祀,齊國完全為田氏之齊國取代。

奔齊

齊桓公十四年,陳國內亂,公子完為避禍奔逃至齊國。齊桓公欲封公子完為卿,公子完不受,只接受工正之職。陳公子完,媯姓,至齊國後以田為氏,為齊國田氏之祖。

興起

前545年,田完四世孫田桓子與鮑氏、欒氏、高氏等世族合力消滅當國的慶氏,之後田氏、鮑氏合作,滅欒氏、高氏二氏。

田桓子對齊國宗室「凡公子、公孫之無祿者,私分之邑」,對國人「之貧均孤寡者,私與之粟」,取得宗室與國人的支持。

齊景公時,公家腐敗。田桓子之子田乞(田僖子)用大斗借出、小斗回收,使「齊之民歸之如流水」,增加了戶口與實力。是謂「公棄其民,而歸於田氏」。

前489年,齊景公死,齊國宗室國、高二氏立公子荼,田乞逐國氏、高氏二氏,另立公子陽生即齊悼公,自立為宰相。從此田氏掌握齊國國政。

代齊

公元前481年,田乞之子田恆(田常子)殺齊簡公(齊悼公之子)與諸多公族宗室,另立齊平公,進一步把持政權,又以「修公行賞」爭取民心。

前391年,田完十世孫田和廢齊康公。前386年,田和流放齊康公於海島上,自立為國君,同年為周安王冊命為齊侯。

前379年,齊康公死,姜太公香火斷絕。田氏仍以「齊」作為國號,史稱「田齊」。史家遂稱姜姓君主之國為「姜齊」,乃作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