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巽為風 彖曰 重巽以申命,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巽為風 » 彖曰
2011/01/23 17:11
《周易正義》5702-巽 彖辭

●[《彖》曰:重巽以申命。]

命乃行也。未有不巽而命行也。

[疏]正義曰:

此卦以卑巽為名,以申命為義。

故就二體上下皆巽,以明可以申命也。

上巽能接於下,下巽能奉於上,上下皆巽,命乃得行,故曰「重巽以申命也」。

●[剛巽乎中正而志行。]

以剛而能用巽,處乎中正,物所與也。

[疏]正義曰:

「剛巽乎中正而志行」者,雖上下皆巽,若命不可從,則物所不與也。

故又因二五之爻,剛而能巽,不失其中,所以志意得行,申其命令也。

●[柔皆順乎剛。]

明無違逆,故得小亨。

[疏]「柔皆順乎剛」。

○正義曰:

「柔皆順乎剛」者,剛雖巽為中正,柔若不順乎剛,何所申其命乎?

故又就初、九各處卦下,柔皆順剛,無有違逆,所以教命得申,成小亨以下之義也。

○注「明無違」至「得小亨」。

○正義曰:

案《彖》並舉「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以結之,則柔皆順剛之意,不事釋「小亨」二字,

而《注》獨言「明無違逆,故得小亨」者,

褚氏云:「夫獻可替否,其道乃弘:柔皆順剛,非大通之道,所以文王繋'小亨'之辭,孔子致'皆順'之釋。」

案:王註上下卦之體,皆以巽言之,柔不違剛,正是巽義,故知「皆順」之言,通釋諸辭也。

●[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疏]正義曰:

「是以小亨」以下,釋《經》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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