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自止其躬不分全體
[疏]「《象》曰」至「止諸躬也」。
○正義曰:
「止諸躬也」者,躬猶身也,明能靜止其身,不為躁動也。
○注「自止其躬不分全體」。
艮卦總其兩體以為二身,兩體不分,乃謂之全,全乃謂之身。
以九三居兩體之際,在於身中,未入上體,則是止於下體,不與上交,所以體分夤列。
六四已入上體,則非上下不接,故能總止其身不分全體。
然則身是總名,而言「中上稱身」者何也?蓋至中則體分而身喪,入上體則不分而身全。
九三施止於分體,故謂之「限」,六四施止於全體,故謂之「身」。
非中上獨是其身,而中下非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