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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風鼎 初六 爻辭 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火風鼎 » 初六爻辭
2011/01/22 10:03
《周易正義》5004-鼎初六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凡陽為實而陰為虛,鼎之為物,下實而上虛。

而今陰在下,則是為覆鼎也,鼎覆則趾倒矣。

否謂不善之物也。取妾以為室主,亦「顛趾」之義也。

處鼎之初,將在納新,施顛以出穢,得妾以為子,故「無咎」也。

[疏]正義曰:

「鼎顛趾」,趾,足也。

凡陽為實而陰為虛,鼎之為物,下實而上虛。

初六居鼎之始,以陰處下,則是下虛上實,而鼎足倒矣,故曰「鼎顛趾」也。

「利出否」者,否者不善之物,鼎之倒趾,失其所利,鼎覆而不失其利,在於寫出否穢之物也,故曰「利出否也」。

「得妾以其子,無咎」者,妾者側媵,非正室也。

施之於人,正室雖亡,妾猶不得為室主。

妾為室主,亦猶鼎之顛趾,而有咎過。

妾若有賢子,則母以子貴,以之繼室,則得「無咎」,故曰「得妾以其子,無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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