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澤地萃 » 九四爻辭
2011/01/21 00:17
《周義正易》4510-萃九四

●[九四:大吉,無咎。]

履非其位而下據三陰,得其所據,失其所處。

處聚之時,不正而據,故必「大吉」,立夫大功,然後「無咎」也。

[疏]正義曰:

以陽處陰,明履非其位,又不據三陰,得其所據,失其所處。

處聚之時,不正而據,是其凶也。

若以萃之時,立夫大功,獲其大吉乃得無咎,故曰「大吉,無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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