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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小過 卦象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雷山小過 » 卦象
2011/01/20 10:21
《京房易傳》 艮下震上 小過

六四適變,血脈通也。陽入陰,陰入陽,二氣降內外象。上下返應,二剛相適。(九三,九四。)土木入卦,分於二象。(內艮外震。)雷處高山,亢之極也。內柔無正性,危及於外。《易》曰:「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卦辭)與坤為飛伏。(庚午火,癸丑土。)反歸九四,諸侯立世,元士見應。

建始乙丑至庚午,(大寒,芒種。)積算起庚午至己巳,周而復始。土火入震艮。(外土火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水星入卦遊魂。)翼宿從位降庚午,(二十八宿,分翼宿入兌宮遊魂,小過卦九四庚午火上。)分氣候三十六。(積算三十六數,六位吉凶。)

木下見土,二陽畜陰,六位相刑,吉凶生也。上升下陰陽反應,各私其黨。六爻適變,陰道悖也。升降進退,其道同也。之艮入兌,陰納與陽也。反復其位,次降入歸魂,雷澤歸妹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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