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不勝而往,咎也。]
不勝之理,在往前也。
[疏]正義曰:
《經》稱「往不勝。為咎」,
象云「不勝而往,咎」翻其文者,蓋暴虎馮河,孔子所忌,謬於用壯,必無勝理。
孰知不勝,果決而往,所以致於咎過。故注云「不勝之理,在往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