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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澤損 初九 爻辭 已事遄往,無咎,酌損之。
山澤損 » 初九爻辭
2011/01/19 02:19
《周易正義》4104-損初九

●[初九:已事遄往,無咎,酌損之。]

損之為道,「損下益上」,損剛益柔,以應其時者也。

居於下極,損剛奉柔,則不可以逸。

處損之始,則不可以盈,事已則往,不敢宴安,乃獲「無咎」也。

剛以奉柔,雖免乎無咎,猶未親也。故既獲無咎,復自「酌損」,乃得「合志」也。

遄,速也。

[疏]正義曰:

「已事遄往無咎」者,已,竟也。遄,速也。

損之為道,「損下益上」,如人臣欲自損己奉上。

然各有所掌,若廢事而往,咎莫大焉。

若事已不往,則為傲慢。

竟事速往,乃得無咎,故曰「巳事遄往無咎也」。

「酌損之」者,剛勝則柔危,以剛奉柔,初未見親也。

故須酌而減損之,乃得「合志」,故曰「酌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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