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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火同人 九五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克也。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天火同人 » 九五卦象
2011/01/17 07:10
明治二十九年(1896)一年,余避寒于熱海,偶得神奈川縣吉田書記官報曰︰「前農商務大臣白根專一君罹大患,入大學病院,內外名醫,無所施治…」

明治二十九年(1896)一年,余避寒于熱海,偶得神奈川縣吉田書記官報曰︰「前農商務大臣白根專一君罹大患,入大學病院,內外名醫,無所施治,束手待死而己。吾得君之知遇久矣,不堪憂苦,希其萬死一生,敢煩一筮。」筮得同人之離。

爻辭曰︰「同人,先號啕而后笑。 大師克相遇。」

斷曰:

白根君疾,一時國醫束手,謂症必不治,待死而己。據此占,料君不特不死,且即日愈快,謂之「同人,先號啕而后笑」;其病或必得大汗大瀉而愈,故曰:「大師克相遇」。

但此卦上爻為歸魂,今得五爻,則上爻正當明年,明年恐或難保。然上爻之辭曰,「同人于郊,無悔」,此番愈快之後,宜移從近郊閑散之地,遠於世累,休息靜養,盡我人事,亦足挽回天命,或得無悔,乃記以報之。

後果大患徐徐而愈。德人白耳都氏以下諸名醫,不知其快復之理,後余亦訪君于病院,面渠夫人,勸以出院之後,宜就閑地休息靜養。然君以得復健康,不復應余之勸,翌年果復得疾不治,不堪痛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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