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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天大壯 六五 爻辭 喪羊于易,無悔。
雷天大壯 » 六五爻辭
2011/01/16 07:38
《周易正義》3412-大壯六五

●[六五:喪羊於易,無悔。]

居於大壯,以陽處陽,猶不免咎,而況以陰處陽,以柔乘剛者乎?

羊,壯也。必喪其羊,失其所居也。能喪壯於易,不於險難,故得「無悔」。

二履貞吉,能幹其任,而已委焉,則得「無悔」。

委之則難不至,居之則敵寇來,故曰「喪羊於易」。

[疏]「六五,喪羊於易,無悔」。

○正義曰:

「喪羊於易無悔」者,羊,壯也。

居大壯之時,「以陽處陽,猶不免咎,而況以陰處陽,以柔乘剛者乎」?違謙越禮,必喪其壯。群陽方進,勢不可止。

若於平易之時,逆舍其壯,委身任二,不為違拒,亦剛所不害,不害即無悔矣,故曰「喪羊於易無悔」也。

○注「居於大壯」至「喪羊於易」。

○正義曰:

羊,剛狠之物,故以譬壯。

云「必喪其羊失其所居」者,言違謙越禮,理勢必然。

云「能喪壯於易不於險難」者,二雖應己,剛長則侵,陰為己寇難,必喪其壯,當在於平易寇難未來之時,勿於險難敵寇既來之日。良由居之有必喪之理,故戒其預防。

而莊氏云:「《經》止一言喪羊,而《注》為兩處分用。初云'必喪其羊,失其所居',是自然應失。後云'能喪壯於易,不於險難',故得無咎。自能喪其羊,二理自為矛盾。」竊謂莊氏此言,全不識《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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