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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風恆 卦辭 恆: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
雷風恆 » 卦辭
2011/01/15 05:35
《周易正義》3201-恆 卦辭

巽下震上。

●[恆:亨,無咎,利貞。]

恆而亨,以濟三事也。恆之為道,亨乃「無咎」也。恆通無咎,乃利正也。

[疏]「恆亨」至「利貞」。

○正義曰:

恆,久也。恆久之道,所貴變通。必須變通隨時,方可長久。能久能通,乃「無咎」也。

恆通無咎,然後利以行正,故曰「恆亨無咎利貞」也。

○注「三事」。

○正義曰:

褚氏云:「三事,謂無咎、利貞、利有攸往。」莊氏云:「三事者,無咎一也,利二也,貞三也。」周氏云:「三事者,一亨也,二無咎也,三利貞也。」

《注》不明數,故先儒各以意說。

竊謂《注》云「恆而亨以濟三事」者,明用此恆亨,濟彼三事,無疑「亨」字在三事之外,而此《注》云「恆字為道,亨乃無咎。恆通無咎,乃利正也」。

又注《彖》曰:「道得所久,則常通無咎而利正也」。

此解皆以利正相將為一事,分以為二,恐非《注》旨。

驗此《注》云「恆之為道,亨乃無咎」,此以「恆亨」濟「無咎」也。

又云:「恆通無咎,乃利正也。」此以「恆亨」濟「利貞」也。

下注「利有攸往」云:「各得所恆,修其常道,終則有始,往而無違,故'利有攸往'。」此以「恆亨」濟「利有攸往」也。觀文驗《注》,褚氏為長。

●[利有攸往。]

各得所恆,修其常道,終則有始,往而無違,故「利有攸往」也。

[疏]正義曰:

得其常道,何往不利,故曰「利有攸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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