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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地比 九五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原筮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不寧方來,上下應也。後夫凶,其道窮也。
水地比 » 九五卦象
2013/08/07 21:38
《高島斷易》0808-比 九五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象傳》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顯比」者,明親比和順之道於天下也。

「三驅」者,《禮》所謂「天子不圍」,

天子之畋,合其三面,開其一面,使之可去,不忍盡傷物命,即好生之德也。

「失前禽」者,以禽之前去者,失之不追也,商湯之祝網,即是此義。

「邑人不誡」者,謂王者田獵,與民同樂,不煩告誡,如歸市不止,耕者不變之意,故吉。

諸爻之比,皆以陰比陽,五爻則以陽比陰,以陽故曰「顯」。

且九五陽剛中正,為[比]之主,陽剛則光明而不暗,中正則正直而無私。

此其所以為「顯比」也,[比]之至中而至正者也,

故《象傳》曰「位正中也」,位即九五之位。

順逆以去就言,

前去之禽,任其失之,不復窮追,來者撫之,去者不追,謂之「舍逆取順」也。

「上使中也」者,言上之使下,中平不偏,是下民熙皞之象也。

[比][師]二卦,五爻皆取田之象,

然[師]喻除憂,[比]喻同樂,故《雜卦傳》曰「比樂,師憂」也。

又[師]自二至五,[比]自五至二,[師]曰「三賜」,[比]曰「三驅」。

[師][比]皆禽,

[師]之禽在內害物,為境內之寇,故「執」之,王者之義也。

[比]之禽在外而背已,為化外之民,故「失」之,王者之仁也。

按:六十四卦中,有[坎]者十五:

[屯][蒙][需][訟] [師][比][坎][蹇][解]

[困][井][渙][節][既濟][未濟]是也。

其中雖有輕重大小之別,皆不免艱難勞苦,以[坎]有險難之義,

唯[比]之一卦,獨無艱難勞苦之象,得為最上之吉。

卦全由九五為主,爻具陽剛之盛德,讀者玩索其義,可自得也。

【占問】

問戰征:有降者不殺,奔者不禁之恩威,故曰「王用三驅,失前禽也。」

有耕者不變,歸市不止之德化,故曰:「邑人不誡,吉。」

問營商:玩爻辭,不貪目前小利,不圖意外資財,舍逆取順,雖前有耗,後自得盈餘也。

問疾病:症象已顯,前服驅邪之劑,邪己若失,不必警戒,病自癒也。吉。

問功名:馳驅生事,前功雖失,後效自必顯著。吉。

問六甲:生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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